[国产在线网红主播免费视频]老人社区室内设计案例【优秀社区公共室内设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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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列表:
老人房装修案例有哪些
1.设计与布局要注意,老年人大多数都有很浓的怀旧思想,追求凝重稳定的风格。老人房最好布置在要有良好的朝向和比较宽敞的空间。这对促进老人的新陈代谢、增强体质十分重要。
2.减少噪音,老人一般睡眠质量都比较浅所以在设计老人房时一定要考虑防止噪音的干扰。
3.摆设不宜多:房间中过多的摆设,不仅增大清理难度,更重要的是增加不安全因素。此外,老人卧室的家具尽量靠墙,别经常更换位置。老年人的居室布置格局应以他们的身体条件为依据。
房子是买给老人养老的什么样的装修风格比较合适
不同于年轻人的审美,老年人大多喜欢素雅、简洁的生活空间,所以在房屋的装修风格上,更倾向于各种简约风或者带有古典色彩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下适合老人居住的房屋装修风格吧。
现代简约风格
老年人因为年龄原因,大多行动不便,所以房屋装修不能过于繁复,尽量以简洁为主。各空间的造型、陈设、装饰等,强调化繁为简,以实用为主,方便老年人的生活。而现代简约风格正好迎合了老年人的装修需求,室内不做繁复的造型和装饰,更着重于凸显空间的实用属性,追求功能至上。现代简约风在空间配色上,也多采用黑白灰的经典搭配,颜色的运用上也不会让老年人产生视觉疲劳。
新中式风格
这是一种带有明显传统文化气息的装修风格,很适合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的老年人。新中式风格利用现代设计技巧,重新诠释中式传统元素,古今结合,既有现代家居的舒适与简约,也有东方传统文化的历史感,庄重而又典雅。
新中式风格擅长使用素雅的花鸟山水元素装饰家居空间,搭配着中式盆栽,以营造出诗意和禅意氛围,东方传统美学萦绕于室内每个角落,还能凸显出老年人极高的生活品位,颇受他们的青睐。
美式复古风格
充满着历史文化感的一种装修风格,与新中式风格略有不同,在空间美学的呈现上多了些贵气,也颇受老年人的喜爱。美式复古风格多使用深色的胡桃木家具,保留传统美式的造型设计,再加上做旧的室内装饰品,营造出浓郁的复古格调,贵气尽显。
总而言之,老年人居住的房屋,装修风格的选择上一定要多考虑他们的喜好与需求,室内陈设上也尽量以简驭繁,避免发生磕碰等危险。
给爸妈最好的关爱如何装修老年人的卧室
给爸妈最好的关爱,如何装修老年人的卧室?
1.应进行室内外无障碍设计,减少底层高度差,方便行走。因为老人的腿和脚已经很虚弱了,所以他们总是在地上拖着脚,即使地面的一毫米倾斜角对他来说是一个小障碍。如果家里有坐轮椅的老人,门的宽度一定要宽一些,方便老人进出。对老年人来说非常实用。老年人最好不要用浴缸。很容易摔倒。淋浴时,不要使用隔板。对于老年人来说,即使是钢化玻璃触摸也非常危险。有些老年人需要陪你洗澡。淋浴区最好安装一把折叠椅,让老人坐在里面淋浴。淋浴地板上必须有防滑设施。
2.门窗易开关在老年人居住的房屋中,门窗必须易开关,不应设置门槛。它们的设计应尽可能方便使用轮椅和其他设备的老年人通行。还有,房子里的窗台要根据老人的身高尽量降低,750mm左右比较好。稳重的色调老年人的卧室装修不可能像年轻人那样明亮华丽。这一次,它干扰了他们的神经系统,让人感到不安。尽量选择简单、平和、平静的室内装修色调。只要充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实用与美观相结合,整体搭配统一和谐。
3.考虑到老年人,身体抵抗力弱,卧室装修所用的材料都必须是绿色的,以免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比如卧室里的家具最好是实木的,自然美观,无污染;而铺在地上的木地板也应该是实木的。墙上的油漆或车间的墙纸等。,最好选择大品牌,质量有保证,污染少。同时老年人的睡眠一般比较浅,所以装修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隔音。比如我们可以在地上铺地毯,既保暖舒适,又能降低噪音和吸音,还能保证安全。
求“老年人建筑相关设计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T 50340-200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履行日期:200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14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5月28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50号文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充分征求意见,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与规划设计;4.室内设计;5.建筑设备;6.室内环境。主要规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时需要遵照执行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着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室内设计技术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建筑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楼梯、电梯、户门、门厅、户内过道、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卧室、阳台等各种空间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老龄协会调研部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会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开 彦 林建平 王 贺 何少平 常宗虎 程 勇 刘克维 郭 平 马利中 叶忠良 王勤芬 张剑敏 王少华 郑志宏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使今后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在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等要求的同时,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标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应适应我国养老模式要求,在保证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则下,体现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的适应性,并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质量及护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相关建筑设施的设计。新建普通住宅时,可参照本标准做潜伏设计,以利于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国通用标准,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
2.0.2 老年人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
2.0.3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普通住宅楼栋中可配套设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4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5 养老院 rest home
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6 护理院 nursing home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7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3 基地与规划设计
3.1 规 模
3.1.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可按表3.1.1划分。
3.1.2 新建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应以中型为主,特大型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宜与普通住宅、其他老年人设施及社区医疗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实行综合开发。
3.1.3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面积标准不应低于表3.1.3的规定。
3.2 选址与规划
3.2.1 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选址宜与居住区配套设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疗设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可独立建设并配套相应设施。
3.2.2 基地应选在地质稳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日照充足、远离噪声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内不宜有过大、过于复杂的高差。
3.2.3 基地内建筑密度,市区不宜大于30%,郊区不宜大于20%。
3.2.4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用地规模应具有远期发展余地,基地容积率宜控制在0.5以下。
3.2.5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规划结构应完整,功能分区明确,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道路和各类室外场地的布置,应符合老年人活动特点。有条件时,宜临近儿童或青少年活动场所。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3.3 道路交通
3.3.1 道路系统应简洁通畅,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和可识别性,避免人车混行。道路应设明显的交通标志及夜间照明设施,在台阶处宜设置双向照明并设扶手。
3.3.2 道路设计应保证救护车能就近停靠在住栋的出入口。
3.3.3 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成无障碍通道系统,道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度不宜大于2.5%;当大于2.5%时,变坡点应予以提示,并宜在坡度较大处设扶手。
3.3.4 步行道路路面应选用平整、防滑、色彩鲜明的铺装材料。
3.4 场地设施
3.4.1 应为老年人提供适当规模的绿地及休闲场地,并宜留有供老人种植劳作的场地。场地布局宜动静分区,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场地宜设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阅报栏等设施,并避免烈日暴晒和寒风侵袭。
3.4.2 距活动场地半径1OOm内应有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
3.4.3 供老年人观赏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过0.60m时应设防护措施。
3.5 停 车 场
3.5.1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车位应相对固定,并应靠近建筑物和活动场所入口处。
3.5.2 与老年人活动相关的各建筑物附近应设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停车位,其宽度不应小于3.50m,并应与人行通道衔接。
3.5.3 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车位应设置在靠停车场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3.6 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
3.6.1 步行道路有高差处、入口与室外地面有高差处应设坡道。室外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或长度超过9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并应设连续扶手。
3.6.2 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台阶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并宜在两侧设置连续的扶手;台阶宽度在3m以上时,应在中间加设扶手。在台阶转换处应设明显标志。
3.6.3 独立设置的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0m;坡道和台阶并用时,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3.6.4 坡道两侧至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装连续的扶手。坡道两侧应设护栏或护墙。
3.6.5 扶手高度应为0.90m,设置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度宜为0.65m。坡道起止点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3.6.6 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采用防滑、平整的铺装材料,不应出现积水。
3.6.7 坡道设置排水沟时,水沟盖不应妨碍通行轮椅和使用拐杖。
室内空间风格与案例分析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